各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评价对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导向作用,是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做出的客观评价结论,是科技活动的重要指挥棒。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建材与家居行业科技研发水平,加速行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度建材与家居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欢迎广大会员及科技工作者积极参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条件
申请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技成果是指在建材与家居领域,机构、组织或个人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品种等。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序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3、具有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
二、评价时间
随时申请,2023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全年开展。
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评价的科技成果项目可申报2023年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
三、评价形式
科技成果评价主要采取会议评价形式,也可采用通讯评价形式。
四、评价程序
按照“提交申请→审核回函→签订评价协议→提交材料→遴选评价专家→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议(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出具评价报告”的程序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五、其他事项
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要求及评价组织流程,相关问题请联系秘书处。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重大工程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
贾老师 联系电话:18610907767
徐老师 联系电话:13718414908
E-mail:zdgcwyh@126.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大街重聚园12-2-102
邮 编:100040
附件:
1、中建材协字〔2023〕23号附件1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
2、中建材协字〔2023〕23号附件2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