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项之前,首先需要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检索查新,以了解是否有相同或相近领域的现有标准。如果没有,则可以考虑立项。
此外,需要确定标准的级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指导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地方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通常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而推荐性国家标准则是为了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等需要。
(二)标准名称的确定
标准名称应该简洁明了,能够突出标准的主题,并且易于与其他标准区分开来。标准名称的措辞应包括引导要素(可选)、主体要素(必备)和补充要素(可选),以确保标准的明确性和唯一性。
立项标准应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和国家标准化改革方向。在申报前,应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对申报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对生产企业情况以及其他标准进行比较分析。
立项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1)立项申请:内容需要完善、完整、真实详细。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
(3)预研材料:包括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产业发展情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标准验证情况、国内外标准情况和是否合规采用国际标准等。
(4)项目申报公文: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扫描件。
(1)确保标准内容遵守强制性标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
(2)制定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3)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必要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国家标准制定阶段划分
对将要立项的新工作项目进行研究及必要的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工作项目建议,包括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如标准的范围、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等)(00阶段的成果:PWI)。
对新工作项目建议进行审查、汇总、协调、确定,直至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10阶段的成果:NP)。原则上时间周期不超过三个月。
项目负责人组织标准起草工作直至完成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20阶段的成果:WD)。时间周期不超过十个月。
将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按有关规定分发征求意见。在回复意见的日期截止后,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根据返回的意见,完成意见汇总处理表和标准草案送审稿(30阶段的成果:CD)。时间周期不超过五个月。
若回复意见要求对征求意见稿进行重大修改,则应分发第二征求意见稿(甚至第三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此时,项目负责人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延长或终止该项目计划的申请报告。
对标准草案送审稿组织审查(会审或函审),并在(审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标准草案报批稿和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40阶段的成果:DS)。时间周期不超过五个月。若标准草案送审稿没有被通过,则应分发第二标准草案送审稿,并再次进行审查。此时,项目负责人 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延长或终止该项目计划的申请报告。
(1)主管部门对标准草案报批稿及报批材料进行程序、技术审核。对不符合报批要求的, 一般应退回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起草单位,限时解决问题后再行审核。时间周期不超过四个月。 (2)国家标准技术审查机构对标准草案报批稿及报批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在此基础上对报批稿完成必要的协调和完善工作。时间周期不超过三个月。若报批稿中存在重大技术方面的问题或协调方面的问题, 一般应退回部门或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限时解决问题后再行报批。 (3)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国家标准(50阶段的成果:FDS)。时间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将国家标准出版稿编辑出版,提供标准出版物(60阶段的成果:GB,GB/T,GB/Z)。 时间周期不超过三个月。
对实施周期达五年的标准进行复审,以确定是否确认(继续有效),修改(通过技术勘误表或修改单),修订(提交一个新工作项目建议,列入工作计划)或废止。
对于经复审后确定为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1)编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3-6个月)
(2)向标委会提交立项材料(1-3个月)
(3)标委会组织全体委员投票(四分之三通过)(1个月)
(4)直属标委会:向国标委会分管处室提交立项材料(1个月-3个月);非直属标委会:向主管部门标准管理处室提交立项材料,通常组织专家审查后盖章向国标委分管处室提交立项材料(6个月-12月)
(5)国标委分管处室审核后转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进行立项审查(1个月)
(6)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立项审查并给出立项意见(3个月)
(7)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根据专家意见,向专业处室提交立项建议(1个月)
(8)国标委专业处室审核后汇总,对审核后拟立项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公示(15天-30天)
(9)公示没有异议的拟立项标准,经国标委委务会审议后下达立项任务。(2个月)
(1)组建项目组,依据任务书要求(12-18个月)制定研制计划
(2)组织专家研讨,编制标准工作组讨论稿(6个月)
(3)对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个月)
(1)召开标准征求意见专家会,对专家意见进行修改(1个月)
(2)通过国标委网站和其他渠道,向社会和特定渠道公开征集意见(2个月)
(3)对征集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1个月)
召开标准审查会,全体委员参加,对专家意见进行修改(1个月)
(1)标委会组织制定报批材料,组织所有委员投票(1个月)
(2)直属标委会将报批材料报国标委专业处室(1个月);非直属标委会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标委专业处室(6个月)
(1)国标委专业处室委托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进行审查。(2个月)
(2)出版社对标准进行出版审核(1个月)
(3)国标专业处室汇总并提交委务会审议(3个月)
(4)批准发布,并赋予标准号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前七阶段的成果分别为:
——新工作项目建议(Preliminary Work Item,PWI);
——新工作项目(New work item Proposal,NP);
——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Working Draft(s),WD);
——标准草案送审稿(Committee Draft(s),CD);
——标准草案报批稿(Draft Standard,DS);
——标准出版稿(Final Draft Standard,FDS);
——强制性国家标准(GB)、推荐性国家标准(GB/T)或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提出,到2025年,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
关于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标准的制定周期是指从标准立项到标准报批所经历的时长。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是一定时期内所有国家标准制定周期的平均时长。截至2020年底,我国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为24个月,而德国等发达国家已将国家标准制定周期目标设定为18个月。为了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关于缩短标准研制周期的精神,《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中对国家标准研制周期有了新的提法:制定国家标准应加强预研和前期工作,严格起草过程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修订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不得超过16个月,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不得超过12个月,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同步执行的外文版项目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90天内完成报批。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
近年来,很多企业开始意识到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战略意义及标准对企业形象提升的重要性。形成了共识: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标准可以有效地规避竞争,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供竞争门槛,提升企业在整个行业的美誉度。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可以让公众有着很好的联想:标准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企业参与说明企业在行业内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在某些方面得到了政府的认同,而政府在公众心目中有着很高的权威性。这样一来,公众自然会想到企业在其行业内有着很高的权威性。
得标准者得天下。率先参与、制定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一旦标准实施,企业就获得一个绝好的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也获得了到国内外市场攻城略地的强大武器。给外界或者客户的印象:凡是参与制定标准修订标准的企业,其规模不一定排在行业前列,但一定在单品类或者某些品类做到了最前列,在技术和工艺方面形成了自我特色。所以,企业积极主动加强与标准制定机构的沟通,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为跻身制修订标准队伍增加砝码。参与标准制定,可以产生市场控制效应。企业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写入标准之后,可以采取拒绝许可、收取许可费、以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收取许可费、交叉许可、免费许可等方式来处理其在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使用问题。无论哪一种方式,主导标准制定的企业都具有控制市场的权力,以形成市场垄断地位。另外,通过同行企业使用其嵌入标准的技术和专利,企业可以迅速获得网络外部性,使同行企业产生路径依赖,参编企业最终控制本行业市场。
2005年,因《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GB19295的实施,速冻行业处于惊恐之中,因该标准在微生物指标方面,科学性、适应性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对行业的发展显现出了明显的制约作用。在三全食品董事长陈泽民的积极支持和呼吁下,该标准修订会议提前召开,修改方案基本满足三全食品的要求。三全食品积极奔波,向全社会展示了速冻行业领导品牌的风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表面看强调的是做任何事,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实质上,其还有另一深层含义,即谁掌握了“规则”的“制定权”,谁将拥有“话语权”,成为“领导者”。作为追随者,只能被动跟随。“得标准”也许未必得天下,但“得标准”一定能成为破除各种各样贸易壁垒的“利器”。
起草标准过程比较长,一般都一年以上。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可在生产方面抢占先机,即:早一步调整原材料的采购,以免造成因产品指标不达标而造成的浪费。 一个参数的设定,从小的方面来说,足以影响一个企业的生死,从大的方面来说,甚至可以决定一个行业的发展走向。企业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发出了企业的声音,了解了标准核心内容,提前让客户知道产品或者行业动向,在投标中抢占市场先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企业会尽量将自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对自己有利的技术写进标准,让跟随者之后“找路走”。甚至,一旦这样的技术成为标准,整个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和路径以及研发和生产投入都将收敛于它,形成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路径依赖,其他的技术发展方案都将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危险。
在标准制定中能够建言建议,便拥有了提出有利于自身企业发展的术语名称、技术指标等话语权,参编企业很少有为了满足标准而大动干戈、调整产品方案的举动。比如,在一些参数的标准设置上,企业极有可能将自身的生产参数设定为行业、国家标准,一旦标准开始推广实施,其他企业必须遵守。对于不达标的企业来说,必须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达标。
通过参与和主导标准的制定,在引领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能提前把脉企业发展方向等。发出自身企业的声音,在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抢占“制高点”,为自身企业的发展赢取更高平台,在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
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要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要么是技术中心企业或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要么是新产品鉴定或评审企业,要么是创新试点企业等,也正说明了标准化恰是技术、专利和标准有机结合的过程。所以,政府倡导企业参与标准起草,给予鼓励、引导
(1)政府奖励各地政府,基本都有对参与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起草企业给与奖励。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指导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一定补助等(具体可与当地省市级部门具体确认)。
(2)政府鼓励政府招标:有些招标文件里,凡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政府资助:各地对参与标准起草的技术型企业,不同程度地资助发展;政府评估:高新企业申报条件、低息或者无息贷款等,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
在市场竞争中,比起人脉、价格、质量的同时,客户更看重企业的形象、层面和合作前途。企业参与标准起草,证明了企业在行业内的地位。例如:在建筑领域,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几年不见的一些中小型建材企业一夜之间“篡红”、”发财“,是他们在标准起草、专利购买等方面下足了功夫,把企业升级的模式定格在“软件升级”、“形象提升”上。建筑领域的特殊性,也让参编企业受益匪浅:
(1)标准公开出版后,企业可以向客户展示标准全文、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修缮机构、政府采购机构等非常重视标准起草的企业,会积极地采纳、推荐企业产品。
(2)政府工程、重点工程、形象工程等工程的优先建设权、入围设置权、标的设计权,会特别邀请标准起草企业、专利持有企业等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参加合作。
(3)标准起草企业、专利持有企业等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在各级政府的优惠政策名单中,有的地方政府还实行税收优惠、退税等鼓励政策,有的企业还进入政府扶持企业名单。
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时的技术要求之一:参加标准制定。有了标准起草经历,为职称评定加大了砝码。岗位晋升的要求之一:行业内技术知名或专家。有了标准起草经历,同样为岗位晋升加大了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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